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藁城区财政支持企业健康发展措施》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藁城区财政支持企业健康发展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疫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石家庄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2020〕-10)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财政支持措施。
一、成立支持企业健康发展资金池
由区财政局、区建投公司共同出资5000万元,成立支持企业健康发展资金池。资金池在河北银行藁城支行开设专户存放,并负责日常管理,专项用于支持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任何人、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挪用账户资金。
二、中小微企业申请资金池资金条件
(一)在藁城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财务规范,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二)满足在河北银行办理信贷业务的基本要求;
(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或淘汰类企业;
(四)人民银行等征信渠道显示企业不存在未结清不良贷款、已结清不良贷款等不良信用记录,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严重不良生产经营记录;
(五)每个乡镇区经认真筛选,可推荐1-3家小微企业,经河北银行审核通过后,由资金池资金给予支持。享受支持政策的小微企业,可免抵质押。
三、资金使用额度、期限、利率与还款方式
(一)单个中型企业资金申请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单个小微企业资金申请额度不超过30万元。
(二)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
(三)缩短资金审放时间。对审核符合要求的企业,审核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河北银行完成资金发放。
(四)减免相关费用。享受资金支持的企业,最长可得到免息3个月的政策支持。河北银行不向用款企业收取包括手续费、管理费在内的任何费用。
(五)还款方式:可采用分期还款、到期一次性还款等多种还款方式。
四、监督管理
(一)河北银行藁城支行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按河北银行贷后管理的相关要求开展贷后检查,对企业出现擅自改变用途、经营管理不善、恶意逃废债务倾向等违反使用管理规定的,提前收回资金贷款,及时化解风险。对贷款企业违反财经纪律、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通报有关部门依法责令整改,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对欠款不还的,将根据借款协议和有关规定,依法提请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通过冻结资产、资产变现、重组等方式,最大限度保证资金安全。
(三)对于恶意逃避债务导致资金损失的贷款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将企业及责任人列入诚信黑名单。
本办法由藁城区工信局、财政局、建投公司、河北银行负责解释。